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Chapter 4 保障措施Article 28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红十字会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加大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培训,开展应急救护演练;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红十字会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