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工作,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将学生身心健康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对学校进行评估考核,总结和推广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
卫生健康、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财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