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河湖岸线保护管理共治体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河湖岸线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岸线保护和监督,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依法参与河湖岸线保护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