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职工代表按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条例规定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会委员会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