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应有本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应获得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职工代表,应由所属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在其职工代表或职工中推选产生。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