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In force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以下统称有权查处机关)按照职责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动态清零。

有权查处机关和各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未办理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建设用地供应审批手续,或者未取得规划许可、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等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对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土地开展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权查处机关报告,协助制止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