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专项规划应当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且应当符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国土空间底图底数、空间性要素入库标准。
专项规划应当根据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等空间资源需求编制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专章。专章应当说明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情况,形成规范的空间矢量数据。
专章中的近期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方案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并且在专项规划公示时予以专门说明、听取公众意见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近期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可以直接纳入详细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