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条件的区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教职员工应当与学生共同用餐,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