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贾湖遗址保护应当贯彻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方针,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确保贾湖遗址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贾湖遗址保护工作应当与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