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贾湖遗址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