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舞阳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编制贾湖遗址保护规划,依法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贾湖遗址保护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按照程序报批、备案。

贾湖遗址保护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