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公园、动物园、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对残疾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广场等公共场所对举办残疾人体育训练、比赛和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应当减免使用费。

对参观游览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由一至二名陪护人员免费陪同进入上述场所。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