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建设、运营的管理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指导工作。
内地九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内地九市人民政府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通信管理、人民防空、消防救援、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