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承担。

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