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以及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商务、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做好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