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中介服务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及时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Local Regulations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