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税务机关对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出具的业务报告、专业意见、办税表单等涉税报告和文书,予以必要的诚信认可与专业信赖。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依法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