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在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书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