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监察和司法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