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城乡污水处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