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统筹建设全省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本省数据产权登记活动。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依法设立的登记机构对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权益进行登记。经登记机构依法审查后取得的数据权益登记凭证,可以作为权利人开展或者参与数据产品开发、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会计处理、数据企业认定、融资担保等活动的可信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数据产权登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产权登记异议处理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