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实际贡献等为导向的科学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用人单位对自主引进的科研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根据贡献情况给予一定资金、项目支持。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技术人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其他特殊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