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使用财政资金获取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的统筹管理,定期编制和公布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统筹目录。

需要的数据列入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目录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处理、统一质检,完善成果共享机制,向全区遥感应用部门推送,实现成果集约共享;需要的数据未列入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目录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采购和生产,并按照有关规定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成果目录。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