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建瓯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建瓯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

组织编制规划应当科学评估建瓯历史文化价值,确定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重点,明确保护策略和保护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