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建瓯地名文化、方言文化、名人文化、美食文化、茶文化、酒文化、竹文化、特色民俗等传统文化的发掘整理和研究记录。

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传徒、授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

Local Regulations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