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建瓯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历史河湖水系的修复工作,恢复历史河湖水系传统格局,加强水污染治理,改善历史河湖水系的水质。

禁止擅自填埋、侵占历史河湖水系的河道和水体,改变历史河湖水系原有形态。

Local Regulations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