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应当保持传统空间格局和结构形式,延续传统风貌相关历史信息。

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公路、铁路、高压电力线路、输油管线、燃气干线管道等不得穿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划逐步迁出。

Local Regulations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