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专利工作部门举报专利违法行为,接受举报的专利工作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专利工作部门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