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各级工会应当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本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具体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会员人数不足二十五人的基层工会,可以设立二名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