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职工平等权益保护情况;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情况;

(三)集体协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及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保障职工权益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五)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

(六)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津贴、福利待遇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落实情况;

(七)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落实情况;

(八)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劳动安全卫生情况;

(九)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

(十)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和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十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保障农民工权益有关事项;

(十二)职工教育培训及其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