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发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向本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报告,未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向本级工会报告;

(二)参与用人单位劳动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劳动争议调处工作;

(三)办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