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或者服务,在一定时期内质量明显下降或者功能部分缺失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定价权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临时降低价格措施,保证价格与质量相符。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