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田防护林的义务,有权对损害农田防护林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方式,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