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对农田防护林开展调查监测,对缺失的农田防护林进行恢复、新建,对退化的农田防护林进行修复改造,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农田防护林及时补植补栽。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