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应当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遵循因害设防、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现有空间不足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当调整土地利用类型和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农田防护林,而且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尽量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防止或者避免挤占耕地空间、影响农作物播种面积。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