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再生水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旗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再生水专项规划,经旗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