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记录、建档、传承、传播等保护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