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海绵城市设施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应当载明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情况。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海绵城市设施,不得交付使用;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海绵城市设施以及相关资料移交运行维护主体。

Local Regulations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