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省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应当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统筹完善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监测识别反制技术措施,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
省公安机关负责统筹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电子数据共享平台,推进金融、电信、互联网、商业、医疗、教育、快递物流、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等行业领域涉诈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其他行业领域大数据监测识别反制技术措施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监测识别标准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