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地下水控制指标等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明确农业、工业、生活及河道外生态用水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