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参与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并对建设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提出意见,明确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同步满足供热设施所需的用地、用房等条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和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的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审查供热分项施工图。

项目开工前,供热企业应当为建设单位提供报装服务,明确配套供热设施的技术要求、建设标准、质量管控、移交事项等。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