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乐陵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乐陵金丝小枣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品牌发展、保护、利用和推介运行机制,培育具有地域优势和特色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鼓励和支持举办小枣主题特色活动,宣传推介乐陵金丝小枣,提高品牌知名度。

鼓励和支持乐陵金丝小枣品牌持有者参加品牌价值评估,参加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推介会等活动,宣传自有品牌。

Local Regulations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