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1In force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6, 2025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