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选取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潜在经济效益的专利,聚焦区域重点产业,定向发布;围绕重点产业链,构建跨区域专利转化运用合作机制,制定专利转化供需清单,向企业匹配推送,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加强交流合作,联合开展专利技术创新和转移转化;支持建立概念验证中心等载体,为专利转化提供技术概念验证、投产前试验等服务,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将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等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