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协调工作制度,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违法信息拦截、预警劝阻、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等机制,加强反制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风险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客户作出风险提示,依法采取措施,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