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按有关规定报请批准。

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