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市)区政府住建部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市、县(市)区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企业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二次供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检察机关对城市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