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业务专长、健康状况,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传授文化科学知识、进行科技开发、写作编译、提供咨询服务等活动。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与优良传统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乡村振兴、移风易俗、普法宣传、调解纠纷、关心下一代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