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时足额发放老年人基本养老金;对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应当按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提倡参加个人养老金或者商业养老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