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监督、指导所属单位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用档案柜或者设立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档案,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组织的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